学科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

2022-04-29 09:11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专业代码:130305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与行业共同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社会主义价值观、思想品德良好、文化基础较好、专业实践能力较强、职业道德严谨、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的融媒体广播电视编导人才。该专业学生主要加强文学素养积累、学习广播电视编导的基础理论、基本原理、掌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基本规律,进行广播电视节目编创的基本技能和广播电视编导实务的、文字功底较好的、审美能力较高、善于学习、敢于创新的基本能力。

三、培养要求

学生能够运用广播电视编导的理论知识、学习方法,接受节目采、写、编能力的系统训练,具备运用广播电视编导理论方法分析广播电视编导问题、完成广播电视编导实务的基本能力。能够在各级广播电视台、影视制作机构、广告传媒公司、新媒体平台、企事业单位信息发布平台,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作、视听信息传播的策划、拍摄、制作、编辑、传播、更新维护等工作;并能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娱、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宣传、拍摄、制作等方面的工作。

1.素养要求

掌握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有较高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时代意识和国际视野。掌握体育、卫生保健和心理调适基础知识;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知识要求

掌握广播电视编导所需要的基础学科文化知识(包括文学、新闻学、电影学等)和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广播电视编导运营的基本策略、技能技巧以及新媒体传播运作等知识。

3.能力要求

具备独立或在团队中完成广播电视节目采、写、编、制的能力;具备在各类型影视文化宣传活动中担任策划、组织、制作等工作的能力。具有运用广播电视编导知识解决各项制播工作实务的能力。

四、学制与毕业、学位授予要求

基本学制为4年,修业年限为4-6年。学生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考核合格并取得学分方可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授予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艺术学学士学位。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创意视频创作、剧本创作、微剧情片创作、行业项目实训、融媒体运营、毕业设计、专业联合实训、专业实习等。

六、主要专业实验(实训)

摄影创作实验、摄像创作实验、剪辑实验、电视节目策划与脚本创作实验、广播电视新闻采编实验、纪录片创作实验、剧本创作实验、导演实验、故事片创作实验、广告创意制作实验、广播电视文艺节目流程创作实验、非线性编辑高级软件应用实验、多讯道节目导播技术实验等。

七、主要专业课程

视听语言、摄影基础、导演基础、纪录片创作、故事片创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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