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

表演专业

2020-05-21 10:52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表演专业 专业代码:130301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推进教育现代化,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行业共同培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表演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戏剧、电影及电视艺术剧作基本知识与理论修养,了解技术与制作流程,并具有一门专业领域的知识技能,能够从事戏剧、影视相关专业的创作、制作、管理、教学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三、培养要求

表演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戏剧、影视表演相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表演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表演所规定的基本能力。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在人才培养中做到“学”与“演”结合,不断夯实专业基础、提高艺术素养、加强实践能力,并充分利用学院自身的灵活性优势,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具备表演审美能力的艺术人才。毕业生能够在艺术团体、学校、企业、社区、文化公司、文化馆、专业培训机构等相关单位担任表演、教学、组织管理工作。同时,也可从事宣传、主持、文娱、公关等方面的工作。

1.素养要求

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人文科学素质和审美修养。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强的表达、合作、交往能力和创新精神。

2.知识要求

较好地掌握表演专业领域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了解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具有合理适用的知识结构。

3.能力要求

能够掌握戏剧影视表演艺术创作方法和技巧,能够运用影视艺术学的理论与方法进行戏剧影视创作,具有基本影视制作能力,具有独立完成创作艺术创新的能力。根据分类培养方向,能够独立或在团队中完成表演专业所应具备的专业任务,能够了解影视拍摄的基本流程,具有良好的专业适应能力。

四、学制与毕业、学位授予要求

基本学制为4年,修业年限为4-6年。学生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考核合格并取得规定学分方可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授予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艺术学学士学位。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镜头前表演、国外剧本片段、影视表演技巧、毕业设计、专业实习、毕业创作调研写作等。

主要专业实验(实训)

戏剧小品、中国剧本片段、国外剧本片段、实习剧目演出与毕业剧目公演、影视剧的实习拍摄。

六、主要专业课程

表演基础、小品及小说片段改编、中国近现代话剧片段、国外剧本片段、独幕剧及大戏排练、镜头前表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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