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

2022-04-29 09:12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专业代码:130309

二、培养目标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本专业着眼于播音与主持专业发展的学科与产业前沿,推进教育现代化。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行业共同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良好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较丰富的科学文化修养、较高的艺术审美,应用型、创新型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人才。毕业生能在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新媒体平台、艺术团体、艺术院校、电影电视摄制单位以及相关的艺术部门、文化公司担任节目主持、播音、策划、制作、教学、艺术创作等工作。

三、培养要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健全的职业人格、强烈的社会职业认同感,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国家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掌握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有较高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时代意识和国际视野。

1.素质要求:

掌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所需要的基础学科文化知识和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播音与主持艺术的运用基本策略、技能技巧以及新媒体传播运作等知识。

2.知识要求:

具备独立或在团队中完成广播电视节目采、写、编、制的能力;具备在各类型文化宣传活动中担任策划、组织、制作等工作的能力。了解播音与主持艺术创作的原理、现状和发展。

3.能力要求:

具有运用播音与主持艺术的知识解决各项制播工作实务的能力。掌握体育、卫生保健和心理调适基础知识;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学制与毕业、学位授予要求

基本学制为4年,修业年限为4-6年。学生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考核合格并取得规定学分方可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授予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艺术学学士学位。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普通话语音及发声基础、播音创作基础、主持人思维、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毕业设计等。

主要专业实验(实训)

普通话语音及普通话水平测试实验、播音发声实验、语言表达实验、文艺作品演播与配音实验、广播节目播音主持实验、电视节目播音主持实验、即兴主持实验、出镜现场报道式样、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实验、剪辑实验等。

六、主要专业课程

普通话语音及发声基础、播音创作基础、主持人思维、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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